商报讯 (记者吴颖)由于许多超市或商场均把购物小票作为退换货品的惟一凭证,消费者在对“苏丹红”食品进行退货时,正遭遇退货难的尴尬。
3月30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布消息,25种“涉红”国产调味品被责令下架。同一天,市食品安全办要求,查出涉“红”产品食品生产者必须在3日内设立回收点并在媒体公布,无条件收回、销毁含“苏丹红”成分的全部食品,并向质监部门备案;消费者凡购买了《
含“苏丹红”成分食品名单》中的食品,可到购买商店或生产商回收点无条件退货。
然而,记者昨天调查发现,要退回这些含“苏丹红”的食品并不那么容易。在位于朝阳区的一家综合超市里,记者看到,一位顾客拿着一瓶“古榕牌红油腐乳”正在因为不能退货而和工作人员交涉得面红耳赤。据消费者讲,当时购买这瓶红油腐乳时,根本没要小票,“谁想到会出现‘苏丹红’的事呀,现在再想退就难上加难了。”而超市工作人员却面有难色地告诉记者:“这种食品好多地方都销售过。按照超市规定,没小票是不给退换货的,而且也过了好长时间了。”
随后,记者拨打北京食品安全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咨询。食品安全办工作人员称:“如果有购货凭证的话,可以到当时购买的地方联系退货;如果凭证已经没有了,还可以和厂家联系。”但是,当记者真的进行电话退货的尝试时才发现:此次公布的25种下架含“苏丹红”食品,涉及到13个厂家,只有4个厂家的电话可以通过“114”查号台查询到,其余9家都没有在“114”登记电话。而在查询到的4个电话中,3个无人接听,一个是传真机的号码。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规定,遇到购货凭证丢失的情况,商场有义务帮助消费者了解生产厂家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而厂家不仅要无条件退货,并且还要承担相关的交通和邮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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