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杨雪婷)针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强调要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体系,继续完善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
,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物价上涨的压力很大。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今年各项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价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凡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国家发改委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粮食、化肥、石油、煤炭、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及生产资料涨价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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