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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广东精心打造名牌企业 提升名牌带动能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16: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名牌企业,本报告特指拥有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的企业。这些企业生产名牌产品,拥有驰(著)名商标从事经营活动,由此看来,名牌企业与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是三位一体、相辅相成的关系。本报告以名牌企业为统计对象,有助于定量反映名牌带动作用以及更加全面的经济活动。考虑到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作为统计对象不易操作,难以量化。而以名牌企业为统计对象,统计和主管部门可以利用现行工业企业统计资源,监测到名牌企业的生产、经营、出口、技术开发等发展态势及其
对全省的影响。本报告通过超级汇总,得出全省工业类名牌企业统计数据,分析广东名牌企业的经济地位、带动作用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据统计,2004年广东拥有名牌企业691个,完成工业增加值1288.23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18.0%,拉动全省工业增长4.0个百分点。名牌企业具有发展速度同步加快,劳动生产率高,带动作用稳定等特点,是广东工业企业尤其是内资企业的“排头兵”。但也有部分名牌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暂时落后,出现减产和亏损等情况,值得关注。

    一、名牌企业的经济地位及行业分布

    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名牌企业占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其企业个数相对不多,拥有资源也有限,而创造出较大的经济份额。2004年广东名牌企业个数只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2.7%,资产总计只占18.9%,从业人员只占8.7%,而创造出规模以上工业18.2%的工业增加值、20.6%的利润总额和31.3%的税金总额,同时拥有7.2%的专利授权量。

    (一)经济地位保持稳中趋好。2004年与2003年对比,20个主要经济指标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变化较小,大部分经济指标比重变化在1个百分点以内。比重变化0―1个百分点的经济指标有13个,占65%;比重变化1―2个百分点的经济指标有4个,占20%;比重变化2―3个百分点的经济指标有3个,占15%。比重变化最小的指标是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只有0.1个百分点;比重变化最大的指标是税金总额,也只有2.3个百分点。从指标的变化方向看,有11个指标向好,8个指标稍微变差,1个指标基本持平。这表明,广东名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正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其所占比重保持基本稳定(详见表1-1)。

    表1-1 2004年名牌企业主要指标占全省比重 单位:亿元、%

    指标                               2004年           2003年       比重变化百分点
    s                             绝对量    比重     绝对量   比 重
    工业总产值                   4608.33     17.2   3818.43   17.8   -0.6
    工业增加值                   1288.23     18.2   1035.66   18.2    0.0
    应收帐款净额                  566.37     15.1    461.21   14.7    0.4
    产成品存货                    387.80     25.2    302.26   23.5    1.6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2360.93     20.8   1951.18   20.3    0.5
    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       1017.57     14.2    942.19   14.3   -0.1
    资产总计                     4113.79     18.9   3483.31   18.3    0.5
    负债总计                     2394.82     18.9   1950.18   18.3    0.6
    产品销售收入                 4531.18     17.0   3666.00   17.2   -0.2
    产品销售成本                 3632.34     16.0   2880.52   16.1   -0.1
    产品销售费用                  286.59     29.5    236.65   29.4    0.1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01.33     51.8     76.54   49.4    2.3
    管理费用                      220.69     21.6    205.10   22.2   -0.7
    财务费用                       39.50     20.7     41.41   22.9   -2.3
    #利息支出                      32.57     22.0     34.50   23.5   -1.5
    利润总额                      261.89     20.6    199.46   19.7    0.9
    #亏损企业亏损额                 7.79      4.9      5.51    3.6    1.3
    税金总额                      251.09     31.3    194.04   29.0    2.3
    应交增值税                    149.76     24.7    117.46   22.8    1.8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709354      8.7    644282    8.6    0.1

    (二)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全省。2004年名牌企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81606元/人,是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2.1倍。构成名牌企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高的主要原因,一是从分子看,增加值的两个要素即利润和税金,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全省。名牌企业利润总额为261.89亿元,同比增长31.3%,增幅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5.7个百分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为101.33亿元,增长32.4%,增幅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6.0个百分点;应交增值税为149.76亿元,增长27.5%,增幅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9.4个百分点。二是从分母看,名牌企业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增幅与全省相差不大。名牌企业全部从业人员为70.94万人,增长9.7%,其增幅虽略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0.9个百分点,但相对于利润和税金来说,分子增量大而分母增量小,使名牌企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企业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20名盈利大户和广州卷烟二厂等20名纳税大户,是名牌企业中的佼佼者,共创利润总额172.69亿元,税金总额184.73亿元,分别占名牌企业的65.9%和73.6%(表1-2略、表1-3略)。

    (三)专利授权量占全省比重略有提高。2004年,名牌企业三种专利授权量累计为12351件,占全省的7.2%,所占比重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在名牌企业中,发明专利为1107件,占名牌企业的9.0%,比重提高4.2个百分点;实用新型专利2384件,占名牌企业的19.3%,比重略低0.1个百分点;外观设计8860件,占名牌企业的71.7%,比重减少4.1个百分点。三种专利授权量的消长,表明名牌企业拥有的专利正向发明的方向发展,拥有核心技术的份额正在提高。

    (四)名牌企业分布较广,集中在电子、电气行业。2004年,在38个大类行业中,名牌企业分布在32个行业,占工业行业的84.2%。从工业增加值所占比重看,名牌企业生产份额主要集中在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这两大行业,增加值分别为313.39亿元和225.96亿元,比重各占24.3%和17.5%。其后,增加值比重排列3~5位的行业为:烟草制品业增加值97.74亿元,占7.6%;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增加值92.50亿元,占7.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73.17亿元,占5.7%(详见表1-4)。

    表1-4 2004年名牌企业增加值分行业比重 单位:万元

    主要行业                                 2004年   比重(%)
    总计                                   12882318        1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8587          0.1
    农副食品加工业                           199762          1.6
    食品制造业                               336649          2.6
    饮料制造业                               264712          2.1
    烟草制品业                               977446          7.6
    纺织业                                   152134          1.2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18180          0.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41665          0.3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9630          0.3
    家具制造业                                74947          0.6
    造纸及纸制品业                           128338          1.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4808          0.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55987          0.4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924995          7.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731693          5.7
    医药制造业                               412028          3.2
    化学纤维制造业                            61841          0.5
    橡胶制品业                                70402          0.5
    塑料制品业                               139752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40444          3.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78032          2.9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85584          2.2
    金属制品业                               292973          2.3
    通用设备制造业                            71185          0.6
    专用设备制造业                            73051          0.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85498          2.2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259583         17.5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133946         24.3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66999          1.3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64357          0.5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92363          0.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06          0.0

    二、名牌企业的带动作用

    观察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效果,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定性观察,如名牌企业创造的经验对全省企业的示范作用(详见《广东名牌工作经验汇编》);二是定量观察,采用的综合指标为:名牌企业增加值贡献率(份额)及其对全省工业增长的拉动幅度。当名牌企业增加值同比增幅大于全省工业增幅时,名牌企业增加值贡献率相应提高,对全省工业的拉动作用增大。反之,当名牌企业增加值增幅小于全省工业增幅时,名牌企业增加值贡献率相应减少,对全省工业的拉动作用降低。而当名牌企业工业增加值增幅与全省工业增幅持平时,名牌企业增加值贡献率趋于稳定,对全省工业的拉动作用也基本同步。以此定量评价广东名牌企业的带动作用,可观测到以下特点:

    (一)工业增加值基本同步增长,拉动作用保持稳定。2004年,广东名牌企业增加值增长22.3%,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幅略低0.1个百分点,接近同步增长。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18.0%,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4.0个百分点。换言之,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量达1406.25亿元,其中有18.0%是由名牌企业完成的;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达22.4%,其中有4.0个百分点是有名牌企业的增量实现的。从总体看,名牌企业增加值增幅与全省基本同步,名牌企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也接近持平,表明名牌企业与全省工业企业正处于同步发展的状态,是全省工业增长的稳定因素。从分组数据看,名牌企业在各方面的拉动作用呈现不同特点(详见表2-1)。

    表2-1 2004年名牌企业增加值对全省工业增长贡献率、拉动幅度

    主要指标                      增长率(%)   贡献率(%)   拉动幅度(百分点)
    工业增加值(现价)                      22.3           18.0                  4.0
    1、按轻重工分组                                                            
    在全省总计中:                       轻工业           22.1                 21.2    4.0
                                         重工业           22.5                 16.2    3.7
    2、按经济类型分组                                                          
    在全省总计中: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1.5                 54.1   11.3
                                       民营企业           23.5                 29.1    7.0
    在全省总计中:                     集体企业           24.8                 16.6    1.6
                                   股份合作企业                              -14.3   -1.0
                                     股份制企业           23.5                 49.2   11.9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8.1                  6.5    1.5
    3、按企业规模分组                                                        0.0
                                       大型企业           23.9                 38.5    9.5
                                     大中型企业           21.7                 26.0    5.6
                                     中小型企业           19.7                  8.8    1.9

    1、名牌企业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拉动作用大于重工业。2004年,名牌企业中轻工业增加值增长22.1%,贡献率为21.2%,拉动全省规模以上轻工业增长4.0个百分点;重工业增加值增长22.5%,贡献率为16.2%,拉动全省规模以上重工业增长3.7个百分点。名牌企业轻工业的贡献率、拉动幅度分别大于重工业5.0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

    2、名牌企业分经济类型看,股份制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拉动作用名列前茅。2004年,股份制名牌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3.5%,贡献率为49.2%,拉动全省规模以上股份制企业增长11.9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名牌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1.5%,贡献率为54.1%,拉动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增长11.3个百分点;民营名牌企业也有良好表现,工业增加值增长23.5%,贡献率为29.1%,拉动全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增长7.0个百分点。集体名牌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名牌企业的拉动作用较小,只有1.6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各经济类型名牌企业的拉动作用与其构成密切相关,2004年名牌企业工业增加值构成以股份制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其拉动作用相应较大;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构成是以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为主,在全省的拉动作用也较大。可以认为,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全省工业发展中占有突出优势,而名牌企业则在内资企业中,正在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3、分企业规模看,大型名牌企业拉动作用明显。2004年,大型名牌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3.9%,贡献率为38.5%,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大型企业增长9.5个百分点;中小型名牌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9.7%,贡献率8.8%,拉动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型企业增长1.9个百分点。大型名牌企业比中小型名牌企业的拉动幅度大7.6个百分点。

    (二)名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多数呈现积极拉动作用。如果名牌企业经济指标的贡献率(份额)优于其所占比重,则这些经济指标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反之,如果名牌企业经济指标贡献率(份额)差于其所占比重,那么这些经济指标起到拉后作用。在名牌企业18个主要经济指标中,有11个指标的贡献率(份额)优于这些指标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是:工业总产值增长18.7%,贡献率为18.0%,高于占全省比重0.8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增长21.0%,贡献率为23.8%,高于占全省比重3.0个百分点;资产总计增长18.1%,贡献率为22.6%,高于占全省比重3.7个百分点;产品销售成本增长26.1%,贡献率为15.5%,低于占全省比重1.1个百分点(负方向指标);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增长32.4%,贡献率为60.7%,高于占全省比重8.9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增长7.6%,贡献率为15.5%,低于占全省比重6.1个百分点(负方向指标);利润总额增长31.3%,贡献率为24.0%,高于占全省比重3.4个百分点;税金总额增长29.4%,贡献率42.6%,高于占全省比重11.3个百分点;应交增值税增长27.5%,贡献率为34.9%,高于占全省比重10.2个百分点;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分别下降4.6%和5.6%,贡献率分别为-17.9%和-164.8%,比其占全省比重更低。由于上述指标贡献率的发展方向良好,因此,其拉动作用也是积极的(详见表2-2)。

    表2-2 2004年名牌企业主要指标对全省工业增长贡献率、拉动幅度

    主要指标               增长率(%)   贡献率(%)   拉动幅度(百分点)
    工业总产值                     18.7           18.0                  4.1
    应收帐款净额                   22.8           17.3                  3.3
    产成品存货                     28.3           33.5                  6.7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21.0           23.8                  4.3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8.0           13.0                  1.1
    资产总计                       18.1           22.6                  3.3
    负债总计                       22.8           22.2                  4.2
    产品销售收入                   23.6           16.0                  4.1
    #产品销售成本                  26.1           15.5                  4.2
    产品销售费用                   21.1           29.8                  6.2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2.4           60.7                 16.0
    管理费用                        7.6           15.5                  1.7
    财务费用                       -4.6          -17.9                 -1.1
    #利息支出                      -5.6         -164.8                 -1.3
    利润总额                       31.3           24.0                  6.2
    #亏损企业亏损额                41.2           35.1                  1.5
    税金总额                       29.4           42.6                  8.5
    应交增值税                     27.5           34.9                  6.3

    (三)名牌企业专利授权量对全省有一定拉动作用。2004年,名牌企业专利授权量增加2461件,增长24.9%,对全省专利授权量增长贡献率为7.9%,拉动全省专利授权量增长1.7个百分点。

    三、名牌企业面临的问题

    名牌企业在全省工业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可以认为,名牌企业是全省工业企业特别是内资企业的“排头兵”。由于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名牌企业也在发展变化之中。部分名牌企业正在做强做大,也有部分企业在竞争中暂时落后。面临的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名牌企业出现负增长或低增长,抵消了名牌企业的拉动作用。在名牌企业中,停产企业3个,分别是佛山分析仪器厂、中山市咀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和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工业总产值负增长的名牌企业达177个,占名牌企业的25.6%,其产值下降幅度为20.8%,拉低名牌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幅5.1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增幅小于10%的名牌企业有125个,占名牌企业的18.1%,其产值增长幅度为3.6%,处于拉动乏力状态(详见表3-1)。分企业看,减产大户前20名企业共减产91.68亿元,拉低名牌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幅2.2个百分点(表3-2略)。

    表3-1 2004年名牌企业总产值情况表 单位:亿元

    工业总产值             企业数(个)    2004年    2003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计                            691   4608.33   3818.42                   18.7
    负增长                          177    513.41    637.56                  -20.8
    增幅小于10%                     125    601.18    570.65                    3.6
    增幅大于10%小于18.7%            100   1089.31    939.15                   14.1
    增幅大于18.7%                   289   2404.54   1671.06                   41.5

    (二)部分名牌企业亏损或利润下降,拉低了名牌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名牌企业中,亏损企业74个,亏损面为10.7%,亏损额达7.79亿元,同比增长41.2%。利润下降的名牌企业230个,占名牌企业的33.3%;其利润为44.0亿元,同比下降34.4%(详见表3-3)。分企业看,亏损大户前20名企业共亏损6.66亿元,拉低名牌企业利润总额增幅3.3个百分点(表3-4略)。

    表3-3 2004年名牌企业利润情况表 单位:亿元

    工业利润               企业数(个)   2004年   2003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计                            691   261.75   199.52                   31.2
    亏损                             74    -7.79    -5.51                   41.2
    负增长                          230     44.0    67.06                  -34.4
    增幅小于10%                      54    24.55     23.6                    4.0
    增幅大于10%大于20%               41    19.81    17.42                   13.7
    增幅大于20%大于31.5%             34    57.84     46.1                   25.5
    增幅大于31.5%                   210   121.16    49.13                  146.6
    扭亏                             38     1.83    -1.79

    (三)拥有核心技术和实用技术的名牌企业仍然偏少,影响到名牌企业的竞争力。在名牌企业中,拥有专利授权的企业共377个,占名牌企业的56.85。其中,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72个,仅占10.8%;拥有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176个,仅占26.5%;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326个,占49.1%。名牌企业由于拥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偏少,在市场竞争中缺乏明显优势。

    此外,名牌企业出口量偏少。2004年,名牌企业出口交货值达978.56亿元,同比增长50.1%,增幅虽大大超过全省规模以上工业23.8个百分点,但出口交货值仅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8.5%,贡献率为13.6%,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出口3.6个百分点。贡献率及拉动作用偏低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名牌企业中相当部分是资源性企业及能源企业,如石油、钢铁等,这些企业以内销为主。

    四、打造“名牌”的几点建议

    分析表明,广东名牌企业正在发展变化之中,不进则退。名牌企业具有内资比重大、稳步发展的优势,但与“三资”企业相比,竞争优势较弱,发展后劲不足。要将广东名牌企业打造成为广东企业界的“排头兵”,以至冲刺世界知名品牌,发挥名牌企业的带动作用,建议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化对打造广东名牌的认识。相对于全省企业个数来说,广东名牌企业仍然偏少,其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三资”品牌风起云涌进入广东省,且迅速占领市场,这一方面促进了广东经济的腾飞,另一方面也冲击了广东本地品牌的成长。加快打造广东名牌,对于发展内源性经济,保护和壮大本地工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打造广东名牌,应落在实处,在认识上解决好“名”与“实”的辩证关系。企业取得名牌,表明企业拥有了优质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进一步发展的资本和潜力,应充分发挥企业产品质量好、知名度高的良性效应,让名牌企业做强做大。但企业取得名牌后不是一劳永逸的,如果在技术进步、市场竞争中不能保持竞争优势,创新乏力,或者经营不善,造成停产、减产和亏损,使名牌企业变得名不副实,或有名无实,终将会被市场淘汰,更谈不上发挥带动作用。因此,应当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名牌,实事求是地评价名牌,扬长避短、对症下药地打造名牌。广东“威力”洗衣机被摘掉全国名牌产品称号,这一案例值得我们深思。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名牌企业的带动作用。在与“三资”企业的竞争中,广东名牌企业在发展速度上做到与时俱进,稳住了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这实属不易。我们认为,应从多方面入手,解决名牌企业扩张力偏弱、带动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名牌企业自身应改善经营管理。针对当前的经营状况,主要抓好:减少产存品存货、追回应收帐款,减少负债,盘活资本存量,降低产品销售费用、提高产品销售收入,减少亏损企业亏损额、实现扭亏增盈等,以改善企业经济运行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二是要扶持名牌企业加快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扭转目前核心技术落后状况,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建议主管部门研究出台税收返还政策。2004年广东名牌企业的税负水平(税金总额/产品销售收入)为5.54%,是全省工业企业税负水平(3.01%)的1.84倍,是“三资”企业(2.02%)的2.74倍,如此高税负导致名牌企业资金积累相对减少,自我发展能力降低,难以与“三资”企业进行竞争。同时,对于享受国民待遇的“三资”企业,建议国家择机统一取消优惠政策,让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得以公平竞争。四是鼓励名牌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产品只要适销对路,有订货合同,就要扩大生产,提高发展速度,以发挥其带动作用。

    (三)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确保广东名牌的质量。当前广东名牌企业中减产和亏损的比重仍然偏大,甚至有停产企业,明显降低了名牌企业的“含金量”。对此,我们认为要把好两关:一是继续把好入门关。重点吸纳生产规模大、增长速度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本省企业作为广东名牌,对于申请企业提供的数据,应与统计部门核实,防止一些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名牌称号。二是把好淘汰关。建议工商、质监部门在复审(评)名牌企业时,下决心淘汰已经停产和连年亏损的名牌企业,暂停这些企业使用广东名牌的资格。对于连年减产的企业,要列入观察对象,给予“黄牌”警告;对于连年亏损而又能继续生产的企业,主管部门应联合税务部门进行检查,防止企业作假帐逃漏所得税。通过加强对名牌企业的管理,实行优胜劣汰,使名牌的含金量得到提升,带动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四)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机制,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工业类名牌企业监测机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有22个企业没有报表,是否停产企业,有待查核;农业类名牌产品的统计制度正在建立,商贸服务业名牌企业还缺乏定期快报。有鉴于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机制。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和维护统一使用的广东名牌企业名录库,将广东名牌企业不重不漏地纳入统计。按主管部门职能,分工调查和汇总,定期交流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反映广东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实际作用,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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