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3日讯(通讯员邹少菲屠艳苹记者吴修安)从省环保局获悉,环保产业是块“大蛋糕”,但并不是谁想吃就吃。我省将实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今后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营项目只面向持证单位进行招标,未获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据了解,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二氧化硫排放全国第一,工业粉尘全国第二,
COD排放全国第三。同时,环境自净能力差,人口密度大,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是全国的六分之一,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未来十年,我省将成为全国最大的环保市场,市场前景较好,利润非常可观,省内外不少公司都想分“一杯羹”。
为保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质量和治理效果,我省今后将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报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以不断推进环保设施运营的社会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各地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只能面向有资质的持证单位进行招标。
我省还将实施环保设施运营持证单位年度考核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各持证单位应从明年开始每年1月20日前向省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年度报告表》,由省环保局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报国家环保总局公告,逾期不报或谎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我省已建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制度,目前已培训900余人。我省规定申请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单位应有13名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申请乙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单位应有8名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的,应至少有3名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获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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