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2004年年报披露后,一些媒体就公司董事长王佳芬等四位高管人员获得公司管理层激励基金在二级市场买进流通股一事作出报道和评论,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一些投资者就此事打电话给公司,他们比较关心的是光明乳业在管理层持有公司流通股的过程中是否合法合规。对此,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从光明乳业这几年公开披露的信息中不难看出事情的来龙去脉,应该说整个操作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操作过程透明,并且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手续。
光明乳业的前身是1996年9月由牛奶集团(中方)和上实资产(外方)共同投资成立的沪港合资企业,公司当时的注册资本2950万美元,合资双方分别出资1475万美元,各占50%。1997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由2950万美元增至5900万美元,由原投资方按原投资比例出资。2000年11月13日,上海光明乳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今天公司总资产已经达到35.67亿元,去年全年的净利润达到3.18亿元。公司原投资方获得的累积红利回报已经超过了当初的出资额。在这个过程中,王佳芬等公司高管人员为光明乳业的迅猛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了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光明乳业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取管理层激励基金的提案》,特设立管理层激励基金,专项用于管理层持股,2002年度一次性提取了600万元,计入年度管理费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层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并操作。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3年度又一次性提取了560万元管理层激励基金。这些重要信息都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依法作了披露。
光明乳业有关人士表示,公司完全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了管理层的长期激励机制。王佳芬等公司高管人员以个人的名义在二级市场买进了光明乳业股票,不存在公司买进自己股票的情况。公司对高管人员的持股作出了严格的约定,并将所买进的流通股票予以锁定。一些到公司调研过的基金经理认为管理层的持股数量太少,还不足以将管理层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利益最紧密地连在一起。而光明乳业的有关人士则表示,公司方面还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管理层长期激励的办法。上海证券报记者葛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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