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
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稳定住房价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房价格上涨过快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去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
控制。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以及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原因,导致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不仅造成大量普通群众买不起房,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同时,也会导致银行信贷结构的不合理,加剧银行信贷风险,进而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由于房地产产业链长,牵涉钢铁、建材等众多行业,房地产过热,势必拉动生产资料价格上扬,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总之,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虽然是局部性和结构性问题,但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将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房价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自发调节,政府应该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为了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各地应因地制宜,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在控制高价位商品住宅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
要综合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措施,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控制不合理需求。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控制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调节措施,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切实使过高的住房价格得以回归。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4月04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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