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单继林
“职工的权益在国有企业重组中基本上或大都能得到保障,而政府和银行的权益则损失了至少一半左右。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4月3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主办的“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调研成果发布
暨政策研讨会”披露了该调查成果。
调查显示,在过去4-5年中,重组使被调查的国企在总资产存量规模上减少约51%,职工人数平均减少了41%。报告认为,这些数字意味着巨大的规模削减,数百亿资产的消失,大量的裁员或失业。重组后资产的缩水是对于过去累积亏损的一次清算,这种较为彻底的清偿,把过去的亏损,包括明的或暗的亏损,都揭示出来了。于是,缩水越多,表明过去累积亏损的越多,需要偿还的欠债就越多。
分析发现,企业拖欠的政府税费、银行的债务,在重组中是处于最后的偿债顺序。只有大约48%的企业在重组后偿还了拖欠政府的税费,而重组时偿还或承诺偿还银行债务的企业大约一半左右,对于无担保债务的偿还率则更低一些。
报告认为,各种无偿划拨的方式,实际上是把一些亏损企业的负担转嫁给赢利企业,而为了补偿这些给赢利企业带来的额外负担或损失,政府也要拿出一些软预算的优惠政策来。结果是政府与企业的模糊不清的产权关系仍然能够持续下去,政府通过这种方式,至少在短期内,能够通过各种债务豁免和税费优惠,解决了一些亏损包袱;但是,从长期来看,还需要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
尽管政府为此付出了很大的损失的代价,但重组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软预算约束问题,许多债务只是放在那里拖延下去,企业依然可以继续无限期的拖延下去,等待下一次重组或者豁免的机会,依然能够享有企业内部职工权益的优先权,享有某种拖欠政府债务的特许权。
调查还显示,对于改制的国有企业,其资产负债率虽然呈现出逐渐缓慢下降的特点,然而,国有性质的改制企业,其资产负债率在改制后第三年却有某种上升趋势,虽然这种上升幅度不大——政府控股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了不到3个百分点,而国有控股的负债则上升了11个百分点,但这种苗头似乎预示着不太好的趋势。
该调查用这样一句话来做结论:“这样的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即盈利了是企业自己的、亏损了则由国家和银行来承担风险的体制,注定了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的权益是很难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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