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英潮)随着央行近日调整住房贷款利率,在“加息”信号的传导下,提前还贷的想法已经萦绕在众多贷款市民心中。市民倾向提前还房贷本市中资银行不收违约金
在南开区鞍山道上的一些银行营业网点,记者随机采访了解到,许多已经办理住房贷款业务的市民都倾向于提前还款。一些人认为,银行连续调整利率透露出今后可能还要加息。由于在今年3月17日前已经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人,新贷款利率要在明年1月1日才会实行,
他们打算在今年年底提前还贷。
从工、农、中、建、交、市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了解到,连日来咨询提前还贷事宜的市民虽然不少,但是提前还贷量并不明显。一些市民看了媒体上有关外地银行准备针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报道后,也打来了咨询电话,银行服务人员都表示本市中资银行不收违约金。除了以上获准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六大银行外,招商、浦发、兴业等股份制银行也表示,住房按揭贷款提前还不收取违约金。天津市商业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尽管提前还贷会打乱银行的资金计划安排,特别是大规模的提前还贷潮将对银行的中长期资产负债比率管理造成较大影响,但是住房贷款业务是目前本市各家银行看好的业务品种,为了赢得人们的信赖,银行不会贸然收取这笔费用而“得罪”客户。收取违约金是否合法银行新合同条款约定更细
但是许多普通贷款人仍担心,某一天银行会突然“一纸令下”。那么收取违约金到底合法吗?
一些银行及法律界人士表示,应根据贷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对此进行了约定。作为贷款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银行无权在合同约定之外做出收取违约金的规定,如果贷款合同有相关约定的除外。而中消协人士指出,由于目前许多银行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都没有是否收取违约金的,可以有“不收、以后再收”等多种解释。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虽然中资银行没有收取违约金,但是采访中,记者发现本市一些银行已经注意规范提前还贷的操作程序,有的甚至已经在贷款合同中新增加了一些条款。除了本市多家银行要求客户提前还款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外,天津市商业银行要求贷款人员在新签的贷款合同中明示“整个贷款还款期内只允许三次提前还款”。一些银行还酝酿在合同中增加“在贷款放出一年内不得提前还款”的内容。“违约金”问题留悬念如何让各方接受需时间检验
对于中消协人士表示是否收取违约金并没有国际惯例之说,金融业人士点评认为,这不简单是国际惯例问题,“违约金”问题仍留有悬念。从入世后金融行业开放角度上看,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中资银行会不断借鉴外资银行在中国被接受的管理理念和成熟的业务操作方法,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着接轨。
从天津21世纪不动产总部获悉,近日香港东亚银行在本市授权其首家发放房产按揭外币贷款业务,贷款人提前还贷是要收取违约金的。目前外资银行开办的房产按揭外币贷款业务发放的对象是外籍人士,这些外籍贷款人如果在贷款一年内提前还贷,则多收取两个月的贷款利息,如果一年后提前还贷则多收取一个月的贷款利息。东亚银行人士表示,可能最早在2006年获准对本市普通居民发放房产按揭外币贷款,相关的收费管理规定也会在合同中被明确标注。
此前,尽管银行卡收年费制度曾被社会质疑,但是一些中资银行仍参考了外资银行的“账户管理费”做法,已经开始收取银行卡年费。专家预测,包括违约金在内的各种收费制度如何让各方都能接受,需要时间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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