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成都地区11家财产保险公司除在车管所内的各公司新车保险营销服务部外,其他机构网点均不再办理或代理新车承保业务。该举措立即遭到部分代理公司和车商的反对,他们认为,此举其实是一年前“解体”的成都新车保险中心再次“借尸还魂”,车商和车主的权益再次受到损害。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已经有经销商正在酝酿采取集体行动予以抵制。
一度夭折
2002年,成都地区的所有产险公司签署了《成都市新车保险协议》,成立了成都市新车保险中心。保险中心是各财险分公司的新车保险营销服务部组成的联合承保签单的场所。
但从新车保险中心成立的那天起,来自车商、专业兼业代理公司的指责就没有停止过。率先站出来发表反对意见的的是成都地区40余家结盟车商,他们认为“新车共保”弊端之一是给汽车消费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新车共保”中心绕开车商和代理,取消了回扣,但是仍然要求车商提供代理车险后的一条龙服务,这对车商是非常不公平的;此外,在新车保险中心,保险公司按照份额分配的原则,只承保应得份额,没有竞争,也不利于车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并拓新的领域。
获得新生?
对于当时的种种指责,新车保险中心以及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没有及时“应对”,但2004年3月31日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出紧急通知,新车保险的投保核保可在各保险公司的营业机构或代理机构完成,签单收费在中心内完成。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这表明新车共保模式被彻底打破。
“没想到,时间刚过了一年,新车共保就‘卷土重来’了。”昨日,成都某汽车商会人士如是说。该人士表示,“新车共保”涉嫌回归垄断体制和保险公司利用强势地位进行强迫消费。
对于新车共保“卷土重来”的说法,负责协调制定该办法的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新车集中承保办法调整是“成都市十一家财产保险分公司经过认真地讨论研究,一致决定的”。同时新车保险是“就近在车管所内的各公司新车保险营销服务部集中办理新车保险”。其目的是“基于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质疑”而有所改变。
本报记者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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