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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税款300万,判无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6:0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为自己或介绍他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黄坚无期徒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9岁的黄坚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间,伙同他人非法购买并先后使用17份虚假的上海宝山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其控制的北京洪鑫同旭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盛世维希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吴丙彪(已判刑)负责经营的北京创拓腾达商贸有限公司抵扣税款。其中,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已抵扣税
款人民币210余万元。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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