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恢复存款限额保护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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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1:17 上海证券报 | |||||||||
从4月1日开始,日本将全面恢复"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如果储户的开户银行倒闭,无论储户存款金额高低,最多只能从存款保险机构连本带息得到1000万日元的赔偿。这一制度的全面恢复对日本资金流向的影响将会进一步显现。日本的"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最早始于1971年。自1996年起,日本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日益暴露,包括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以及北海道拓殖银行等在内的日本金融机构纷纷倒闭,金融体系出现严重动荡。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安抚民众情绪,避免储户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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