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
实习生张晶晶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消委会了解到,如今预付费会员卡已经成为药店、网吧、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较普遍的营销手段,但事实上,利用会员卡损害会员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
会员卡隐藏的风险令人防不胜防。近来由办理完会员卡后主动权、解释权全在商家而引起的纠纷也频起。
现象
商家手握主动权
昨日家住福州黎明的刘先生就向本报反映,3月26日他收到一张宣传单称,“位于五四路的宜又佳药店第六分店开业,一次性消费300元可获得一张9.8折会员卡”,由于自家附近刚好有家宜又佳药店,刘先生马上到新开张的这家宜又佳药店购买了300元药品。
可昨日,他持这张会员卡到自家附近的该药店黎明分店消费时,却被告知不能打折,该卡只限第六分店用,原因是电脑没联网。为此,刘先生很无奈:办卡时商家并未告知只限当店使用,而自己家住黎明以后不可能每月大老远来这买药,但是办卡后商家手握主动权,自己也只好认了。
随后,记者从福州市工商局12315了解到,近来该投诉台接到不少类似投诉。福州王小姐投诉称,她冲着会员卡可积分,积到一定点数可换取礼品,点数越多礼品越贵,就于去年在国货路某大型超市花25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今年她拿着会员卡去兑换礼品,却被告知不能兑换,这个活动于去年9月份就已经取消了。
2005年2月,由于有价格优惠,陈小姐在福州新店一家美发店购买了价值300元的会员卡,可是使用了3次,该美发店就“人去楼空”了。
手段
以高折扣吸引顾客
12315的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明知存在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很多消费者仍然无法“拒绝”会员卡,因为部分商家的一些做法已经让会员卡变成了“不得不买”的东西。如租影碟,不少商家约定消费者要花一两百元买张会员卡,否则就不能租;还有健身、游泳等行业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商家都采取了不买会员卡就不服务的方法“强推”会员卡。
消委会
避免一次过高投入
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花钱购买“会员卡”在当前的消费行为中十分普遍,但是,关于双方的责、权、利等具体内容,商家通常不提供规范的文本合同,也不签订带有格式条款性质的合同书,“会员卡”上通常还要加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借以减轻或逃避应承担的责任。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办理会员卡时:首先,要从自身消费需求出发,理性消费,对一些服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普遍价格的更要警惕;其次,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
此外,办理好会员卡后,要仔细阅读有关规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风险过大。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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