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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经产省要求五种家电须标注原材料名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0:26 商务部网站

  日本经济产业省决定,从2006年夏季开始,家电生产厂商必须对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电脑等5种主要家电的原材料名称进行标注,以便回收利用。

  根据日本《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家电生产厂商有义务对上述5种家电产品进行回收。经产省此次修改《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要求上述5种家电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贴上标签,注明原材料中所含物质名称,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网站上说明各物质使用部
位以及用量。

  家电产品中含有与其他物质混合就很难再生利用的铅、废弃后会污染环境的水银以及生产液晶屏所用的稀有金属铟等物质。日本经产省希望上述决定能促使厂家在生产阶段尽量采用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

  据悉,日本将于4月在东京举办资源有效利用3R(减少垃圾、再使用、再利用)国际会议,届时将有八国集团以及中国、印度、南非等20多个国家负责环境的部长级官员与会。日本将在此次会议上呼吁各国行动起来,就家电产品原材料标示问题制定统一的国际标准。

  (编发:李高超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记者: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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