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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有“法”可依 市场开启举步蹒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9:14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庄琪

  我国信息化发展道路上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于4月1日正式生效,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
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根据《电子签名法》,除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均可使用电子签名。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陈冲指出,《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将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秦海也表示,这部法律“为电子商务走向广泛化和普及化铺平道路。”

  据悉,《电子签名法》的生效,使得电子印章等技术从此前仅限于在政府机关使用,变成了人人皆可使用的工具。这部法律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也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这使得在电子印章领域占据国内90%市场份额的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喜上眉梢,“《电子签名法》打开了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大门”,他显然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正在开启的电子认证市场。为此,“书生电子印章中心”——中国首家对公众提供电子印章商业服务的机构,于3月30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但王东临也同时告诉记者,“要让这样一部法律真正在我国社会和生产实践中发挥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还有赖于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推动。”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迅猛发展,使得电子认证市场开始发育,但相关企业鱼龙混杂。国内CA厂商天威诚信公司副总裁李延昭向记者表示,以前这个行业太混乱了,许多非专业的公司都进入,认为“设了就能收钱”,却在保证安全性等方面难以承担责任,带来许多问题。

  不过这种状况将开始改变,因为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是《电子签名法》立法核心之一。同时,信息产业部作为法律授权的电子认证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制定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并将与《电子签名法》同时实施。

  李延昭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电子认证公司大概有100多家,其中有资质的几十家,按《电子签名法》设立的门槛,“估计就四五家符合要求。”

  “有了法律基础,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陈冲说,比如服务模式、应用模式等,还需要研究怎样提供统一的模式。李延昭也表示,各个行业信息化程度不一样,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标准,这需要一个规范。

  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电子认证市场,此外还要面临向公众的普及、产业链的补全等问题,困难委实不少,“推广应用是全社会的事。”王东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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