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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天然”滥用有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6:37 时代商报

  新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核心:凡是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食品、用品等产品,均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否则一经发现最高罚3万元。

  解读:据沈阳市质监局认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有机产品”的定义包括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名称的变化顺应了近年来国际有机产品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背景:从牛奶到饼干,从八宝粥到蔬菜,“纯天然”、“无污染”等字样的食品随处可见,而这其中大部分食品并非是有机食品。这种状况使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往往显得无所适从,这也成为影响有机产品市场发展的瓶颈。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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