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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国际货代找到“娘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由贸发局主管,行业门槛仍需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赖洪平)商务部新颁布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明天开始正式施行。这使得上千家厦门国际货代企业告别几个月无人管的境地,重新找回“娘家”。

  3月7日商务部出台“备案办法”,确认了商务部是全国国际货代企业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国际货代企业,还是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在厦门,贸发局还是国际货代企业的主管部门。

  厦门市贸发局外贸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份商务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国际货代行业开始“松绑”,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就可以做货代。但是工商部门在这些企业的名称上也没有注明“国际货运代理”,这些企业因为无须到商务部或者地方贸发局登记,也突然成了没有主管部门的“野孩子”。

  经过几个月的管理“真空”后,今年2月16日国家出台新规定,照此规定,国际货代的行业门槛还是需要500万元。此外,商务部还规定,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名称中应体现“国际货运代理”类似字样;企业的经营范围原则上按“XX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核定。紧接着,3月7日商务部出台“备案办法”,确定了国际货代的主管部门。

  链接: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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