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冯晓芳)为确保电子交易安全放心,我国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在电子签名法实施前夕,其配套部门规章《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信息产业部负责人30日说,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是电子签名法立法核心之一。《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电子认证服务行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主线,主要围绕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电子认证服务行为的规范、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作者:冯晓芳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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