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我国于4月1日起实施电子签名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8:5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冯晓芳)为确保电子交易安全放心,我国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签名法。在电子签名法实施前夕,其配套部门规章《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信息产业部负责人30日说,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是电子签名法立法核心之一。《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电子认证服务行
为规范、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处置、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格式和安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主线,主要围绕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电子认证服务行为的规范、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作者:冯晓芳

  (来源:南国都市报)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