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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先进制造技术合作与交流大会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1:28 商务部网站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先进制造技术合作与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我省制造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省政府定于4月7日在杭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
同主办先进制造技术合作与交流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举行“两院一省”先进制造技术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进行百家院所、高校和我省百家企业、百个合作项目的“三百”对接合作活动。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地点:省人民大会堂。会议时间:4月7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部分院士以及下属院所(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各市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各市经贸委(经委)、发改委、科技局主任(局长),各县(市、区)长或分管工业的副县(市、区)长1人,各县(市、区)经贸局长1人,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1人。

  (三)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家咨询组和企业家咨询组成员。

  (四)拟在会上签订合作交流协议或合同的有关高校院所、企业负责人各1人。

  请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省外代表,省内部分院所高校、企业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由省经贸委负责邀请和通知。

  (二)请在杭单位及不需住宿的与会人员于4月7日下午14:10前直接到省人民大会堂前厅报到;其他与会人员于4月7日上午到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电话0571-88082924)报到。

  附件:参加会议的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参加会议的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一、省级有关单位

  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乡企局(中小企业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杭钢集团公司、巨化集团公司、省能源集团公司、三狮集团公司。

  二、新闻单位

  新华社浙江分社、人民日报浙江新闻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浙记者站、浙江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

  (信息来源:浙江经济信息网)

  (信息来源:浙江主站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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