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三部门联合下发有关加强废金属回收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记者黄艳丽)近日,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长春市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网点规划及经营范围,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从事生活性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的经营。
该《通知》在2002年长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整顿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的通告》的基础上,对“废旧物资”的经营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提出:“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的经营加工按照国家的规定,由物资、供销部门所属的回收企业经营;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生活性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的经营。企业申请设立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须先向长春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长春市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各工商分局办理的个体生活性再生资源营业执照,必须注明经营生活性再生资源。”
据长春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该《通知》,目的是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咋申请开废品收购站
第一步:到当地工商部门核名(以免您要建的废品收购站名字跟别人的重了)。第二步:到经营地址所在区管委会递交材料,申请。第三步:到长春市商务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经营网点意见书》。第四步: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得到全部审批后,就可以开业了。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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