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彩芳 实习生李州筠)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国白酒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大酒厂生产的酒质量较好,而小酒厂的质量令人担忧,不合格产品将近两成。不合格产品主要项目是杂醇油含量超标、酒精度不达标、己酸乙酯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标称“厦门珍醇酿酒厂”、“厦门市新竹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杂醇油含量超标明显。另有8种产品总酯含量不符合标准,如标称“甘肃陇南春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熙1698酒”,总酯和己酸乙酯都不合格
,标称“江西白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鹰白酒”则总酸、酒精度、己酸乙酯都不合格。在抽查中还发现,有9种产品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低于标签明示标注的酒精度。另外,国家质检总局还发现,有4种产品固形物超标,主要原因是超量使用添加剂以及不作水质处理。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和拒检企业要予以曝光,并责令限期改正,到期严格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不合格产品则不允许出厂销售。广东省质监部门称,由于广东是白酒消费大省,省质监将切实从源头抓质量,督促企业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改善生产工艺,提高工艺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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