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险业盛传已有两家日资财产保险公司拿到中国保监会独资子公司批文,记者昨天向三家已经递交申请的日资保险公司确认,它们都还没有拿到有关批文。消息人士透露,在众多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中,今年独资财产保险公司子公司“梅开首枝”的,是较晚提出申请的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04年5月中旬,保监会允许在华外资产险改建独资子公司的通知,一度令外资产险公
司涌动改组升级潮。顺利拿到“升级”批文令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有限公司措手不及
早在去年6月初,东京海上、三井住友已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欲在上海设立独资子公司,作为其中国总部,借以向全国产险市场扩展;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则申请将其中国总部设在大连。其后,美亚深圳与安联产险广州也相继递交了“升级”申请。
但时至今日,国内仅有两家外资产险公司拿到了子公司改建牌照。但拿到牌照的民安深圳分公司与中银保险都有着浓厚的中资背景,在业内其一直未被看作是“洋保险”。
本周,有外资财产保险公司拿到独资子公司批文的消息在业界不胫而走。业内盛传,“首吃螃蟹”的是两家日资保险公司。
但记者向分公司设在上海的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求证时,两位负责人不约而同地表示:“听说有日本保险公司拿到批文了,也正到处找人求证。”
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的答复则是,该公司并没有收到拿到批文的消息。
几经求证,韩国三星火灾浮出水面。据悉,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去年11月递交独资财产保险子公司申请,并于今年3月22日正式拿到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批文。
由于批文顺利得“出人意外”,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副总经理白大为向记者表示,各地分公司开设工作还未展开,目前公司正开始进行选址的调研讨论工作,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将首先考虑在韩资企业较多的青岛、天津、北京、深圳开设分公司。
观察人士称,外资产险公司在华分公司改建升级的背后是其急速扩张的冲动。而扩张在华网络成本的降低,又是促使其坚持不懈谋求“独立”的动因所在。根据去年6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2亿元人民币,每开设一家分支机构,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资本达5亿元人民币时,开设分公司可不再增加注册资本。”而分公司的成本,根据有关规定,则需“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此外,外资产险公司组建子公司,可令设立分支机构的周期大大缩短。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不能申请开设新的分支机构,如其要进入新城市,必须由境外总部重新向中国保监会递交增设分公司的申请,然后保监会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后再决定是否发放牌照,申请周期较长。
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1年5月开业,是韩国三星集团的成员公司之一,也是获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第一家韩国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统计,去年1月至12月,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实现保费收入9.47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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