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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银行:“房贷指引”有待细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9:06 东方早报

  距央行3月17日调整房贷利率已届两周,在上海市银行同业工会的牵头下,周一上海16家中资商业银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指引》(下称《指引》)。但记者发现,不管是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的《指引》,还是央行房贷利率调整政策,其间笼统性的规定使得各银行房贷政策可根据楼市发展加以“伸缩”。

  “同业公会的房贷《指引》既然是大家共同签署的,当然会按照《指引》的规定执行
。《指引》中的‘多套房进行限贷、停一年转按揭’等规定对16家银行都有约束力。”但工行上海分行办公室一位人士表示,《指引》的规定尚待细化,尤其是关键的第一套自住房实施优惠利率还是基准利率,还是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

  上海农行一位人士则表示,《指引》中对“同一借款人”申请多套房限贷的规定也值得推敲。“一家人中用丈夫的名字买一套,妻子的名字买一套,甚至父母的名字再买两套,一家人可以买四套。但每个人都是买第一套房,这怎么进行限制呢?”

  交行上海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则认为,银行规定过“死”对购房者和银行都没有好处,最主要还是银行应根据每个贷款者资信和财务情况进行灵活掌握。昨日的《指引》强调,上海各商业银行已经充分认识到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蕴含的潜在风险,将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的各项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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