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利亚邮报》报道:巴西政府3月28日宣布,不再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续签于3月31日到期的417.5亿美元的贷款合同,“决心扔掉拐杖,用自己的双腿走路”。根据财政部长的解释,不再续签合同的主要理由是:1、截至今年2月份,12个月内累计贸易顺差已达到350亿美元;2、国际外汇储备为619亿美元;3、通膨得到控制;4、继续严格执行初级财政盈余目标政策,以保证初级财政盈余达到GDP的4.25%、即相当于800亿雷亚尔;5、每四个月审核一次联邦、州、市三级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财政状况,改变过去只考查中央财政的作法;6、
巴西经济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有能力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07年到期的本息共260.43亿美元的剩余贷款。
经济学家认为,巴西摆脱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依赖的决定有利于巩固目前的货币和税收政策,增强外商的投资信心;有益于发展社会事业,用自己的方式控制通膨率;有利于扩大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不需要遵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协议规定的比例。但同时强调,目前348亿美元的外汇净储备难于应付一旦发生的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更加紧缩的财政政策会制约经济的发展。
附:巴西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的历史
-1958年第一次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2亿美元的贷款;
-1961年签订2亿美元贷款协议,实际获得贷款7,800万美元;
-1965年获1.25亿美元贷款;
-1982年签订40亿美元贷款协议,实际使用20亿美元;
-1983年签订57亿美元贷款协议,实际使用37亿美元;
-1984年签订55亿美元贷款协议,实际使用50%的额度;
-1987年未达成贷款协议,巴西宣布拖欠外债;
-1988年签订14亿美元贷款协议,实际获得4.77亿美元;
-1992年签订20亿美元贷款协议,实际获得1.70亿美元;
-1998年在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巴西市场动荡,迫使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199亿美元,加上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的贷款共415亿美元;
-2001年受阿根廷经济危机的影响,巴西没有完成外债控制目标,遂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订贷款协议185亿美元,实际使用174亿美元;
-2002年在美国几大公司财务丑闻、巴西大选前景不明、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262亿美元;
-2003年续签1998、2001、2002年的贷款协议中未使用的155亿美元,合同有效期由2003年底展期至2005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驻巴西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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