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通讯员郭京霞)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因碧溪家居广场的开业、装修、设备购置等向两家银行借款共计3亿余元,但现在仅偿还3000余万元。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索要欠款,银行告碧溪一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碧溪广场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51亿元及相应利息。
据介绍,1999年1月28日至2004年3月24日期间,碧溪广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
西客站支行先后签订六份借款合同,共计向工行西客站支行借款2.88亿元,后仅偿还3290万元及部分利息,尚欠2.551亿元本金及部分利息未付。2002年2月1日,碧溪广场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北京银行借款8000万元,后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8000万元及部分利息未付。
记者昨天未能与碧溪广场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据业内知情人透露,2004年10月8日停业的碧溪广场实际上并不缺钱。仅仅在两个月前的1月26日,碧溪广场还在对外发布消息称,将按照全新的经营模式对碧溪广场进行改造,总投资约15亿元,预计将于2005年5月初步完成,形成建筑规模达17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设施。“改造后的碧溪广场将成为一个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服务设施等为一体的超大型综合购物和消费中心,包括主力百货店、大型超市、品牌折扣店、家居建材、名牌餐饮食街、时尚用品店、美容美发、银行、邮局、KTV等,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舒适、休闲,全生活、全家庭型消费场所,建立北京西南地区标志性商业中心,成为北京综合商业的新亮点。”
能够拿出15亿元巨款进行改造,却不能偿还银行的3亿元贷款,碧溪广场在玩什么名堂实在匪夷所思。昨天记者采访一位曾为碧溪当年首创“产权式商铺”进行策划的人士,他向记者透露,当初“卖产权”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碧溪出售的产权式商铺每个是13平方米,要价16万元,在两年的时间里共卖掉4000多个铺位,单是从业主那里就收来了6亿元以上,碧溪方面曾承诺每年回报1.9万元税前,10年后返还16万元本金,店方拖欠租金,业主每天可得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是去年底碧溪说关就关,大批购买了商铺的业主集体讨租金未果。这位人士认为,碧溪早已失去信誉,“重新改造”后开业恐怕又是一个“圈钱”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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