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大家评说
过年前,我所居住的那幢楼梯灯开关坏了,我曾3次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他们每次总是连声说“好好”,事后不见行动。本月15日,物业通知缴纳管理费和水费,我一气之下,准备先交水费,待开关维修好后再交管理费,物业拒收,他们要求“两费”必须同时缴纳,否则,25日后开始停水。听说要停水,我立即“举手投降”,一分不少照交不误。
管理费和水费是两码事,不交管理费就要停水,物业的规定显然霸气十足。两费“捆绑”收取,目的在于提高管理费缴纳率,以便于集中更多的资金进行小区维护管理,按理说,物业如果能够强化管理,保障业主利益,尽管规定有些霸道,大多数业主也能忍气吞声。
而事实上,物业本末倒置:重收费轻管理,有了水费做“人质”,他们不用担心管理费收不上,至于管理质量业主是否满意,就可以不关注了。缴纳费用与享受的管理质量不对等,必然引发业主大为不满。
业主缴纳管理费自觉与否恰好反映了小区管理质量的好坏。激发物业管理积极性,就必须早日废除“霸王规定”,将管理费从水费中剥离出来,交不交管理费换成由业主说了算。物业也许会担心失去了“人质”,管理费收不上,其实,只要物业尽心尽力,绝大多数业主都会主动配合缴纳,再说,物业有了“担心”自然多了一分责任感,管理质量势必更有保证,还怕业主不交?当然,对于个别耍赖的业主,物业配合小区业委会做思想工作,或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叶史进
主办:市消委会 厦门晚报社
协办:思文电器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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