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陈天培陈红霞)记者日前从地税部门了解到,本市去年由于“房虫”制造低价转让合同、买卖楼花等不法行为造成的偷漏税至少有近千万元。
石景山地税局近日接到一位李先生的咨询电话,说自己选中的一处二手房,在双方商定价格之后,卖房人刘某又要求他通过银行卡直接把房款划给自己,而在签合同时把房价写得低一些,称这样双方都能省下不少税钱。地税工作人员表示,“房虫”刘某制造低价合同
是典型的偷逃税款行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私人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印花税、契税等税款,而税款的计算都是以双方成交价格为依据的。“房虫”刘某正是想通过合同上的“低价”来降低计税依据,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的许某,则是通过买卖国家明令禁止的“楼花”来偷逃税的。许某所在的公司有一项“内部认购”的政策,当楼盘图纸定下来后,就会面向内部职工给予提前认购的优惠。而内部认购的价格,一般要比开盘价格低3%至5%左右。许某利用这一条件,先签下购房合同,在找到买家后再将购房合同更名,从中赚取差价。由于契税是在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缴纳,而许某买卖的是楼花而非产权证,因此可以逃掉契税。
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炒房”中出现的新偷逃税款行为,地税部门将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杜绝,堵住税款流失的黑洞。
网络编辑:张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