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以前办的老贷款明年1月1日后按优惠利率执行还是基准利率?至上周末南京只有三四家银行对执行什么利率作了明确的规定,有的也提出了思路,但大部分银行对今后的房贷利率定价持不明确态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有这样的担心:“住房贷款的期限一般是10多年,在这么长时间里,万一银行中途反复调整利率,岂不是会让人‘进退两难’吗?”
有人将这种现象称为“加息陷阱”。刚刚买房想办贷款的林先生说:“我看我周围的朋友以前买房向银行贷款,都是统一的优惠利率,这样反而不让人担心,反正大家都是一样,而现在允许银行自主上浮,虽然南京的工农中建四大银行都宣布执行5.508%的优惠利率,那这个下限利率是否能保持不变。毕竟房贷期限少则3-5年,多则10-20年。”
这次央行房贷新政中只对住房贷款利率规定了下限,各家银行都有上浮的权利,这意味着,银行可以对处于房贷还款期限内的客户进行多次定价,从而导致不少市民所担心的“加息陷阱”。
工商银行有关人士说:“如市民现在来贷款,我们给你的是5.508%,那明年也可能会变成6.12%甚至更高,除了央行再次加息的原因外,银行也会根据贷款人前一年的还款情况,看你是否每月及时还款来决定下一年的利率水平。”那以后利率会由什么依据来确定?记者询问了工行、中行、交行等多家银行,得到的答案是一样的:“具体细则还在研究,但迟早会出台。”
作者:王琴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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