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福勇3月27日北京报道继上周银监会召开一系列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监管会议之后,银监会在防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方面的第一个指引性文件--《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正式出台。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针对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
《通知》分别从规章制度建设、稽核体制建设、基层行合规性监督、订立职责制、行务管理公开等方面对银行的机构管理提出了要求,从轮岗轮调、重要岗位人员行为失范监察制度、举报人员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对银行的人员管理提出了要求,从对账制度、未达账项管理、印押证管理、账外经营监控、改进科技信息系统等方面对银行的账户管理提出了要求。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操作风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诸多风险中的一类,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并列。操作风险在于银行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这种失效状态可能因为失误、欺诈,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导致银行财务损失,或使银行的利益在其他方面受到损失,如银行交易员、信贷员、其他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操作风险的其他方面还包括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诸如火灾和其他灾难等事件。
《通知》主要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也要求其参照执行。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这一《通知》既是商业银行防范操作风险的指引性文件,也是审慎监管要求。但《通知》并未覆盖有关操作风险的全部内容,即使涉及的方面,相关要求也主要是原则性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银行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细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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