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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长三角交通规划纲要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苏浙为翼组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

  记者毛臻上海报道交通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纲要》日前正式出台。记者获悉,根据纲要,长三角将以上海为中心、宁波港和苏州港及长江干线南京以下港口为两翼,共同组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

  据悉,这是国内第一个区域性综合交通规划,成为指导苏浙沪两省一市交通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文件,有利于实现跨省交通基础设施在空间布局、建设时序和设施功能等方面的衔接和配合,将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该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该纲要明确了2010年前的实施重点:在该地区形成4700万标准箱的集装箱吞吐能力,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而交通部有关规划指出,到2010年,国内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将达1亿标准箱以上。预测显示,届时包含洋山深水港区在内的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有望达到2500万标准箱。这意味着,再过5年,在集装箱吞吐能力上,上海港将承担长三角地区一半以上的箱量,而长三角地区则将承担国内近一半的箱量。

  内河航道方面,将建设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集装箱运输通道,重点建设京杭运河、杭甬运河、赵家沟、大芦线、大浦线、苏申外港线等航道,其中后四条航道在上海境内。长三角将形成由23条高等级航道组成的航道网,规划里程达4200公里,约占该地区现有等级航道里程的1/3,其中可通行1000吨级大型船舶的三级及以上航道达3400公里。

  作为综合运输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至2020年,长三角路网规模将达30万公里左右,高速公路约1.2万公里(其中上海850公里),公路密度大体上接近欧洲发达国家水平。另外,长三角现代化交通规划还包括“支持系统”建设,将重点发展一体化的交通电子政务系统、智能运输系统(ITS)、跨省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紧急事件管理系统、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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