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13条遏制银行大案要案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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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8:03 上海证券报 | |||||||||
北京消息 针对目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遏制大案要案发生。 通知共提出了13条指导意见,分别从规章制度建设、稽核体制建设、基层行合规性监督、订立职责制、行务管理公开等方面对银行的机构管理提出了要求,
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机构在关注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同时,越来越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4年6月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更是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之后,对银行的操作风险提出了资本要求。在这一大背景下,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我国银行监管标准与国际通行规则逐步接轨,有助于完善银行监管的法规体系,有助于银行机构提高识别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大要案件的发生,有助于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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