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韩雷)重点支持从事信息产业的民营企业,扶持列入全国电子百强和软件百强榜的企业上市,在近日辽宁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全省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筹措资金,在财政、政策、税收等方面支持辽宁信息产业的发展。这是记者在本月24、25日召开的辽宁省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扶持百强榜企业上市
在这份被信息产业领域简称为“7号文件”的《意见》中,辽宁省政府具体指出到2010年信息产业要实现销售收入1800亿元、全省信息产业综合技术水平达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水平的发展目标。
辽宁省将探索新的风险投资基金方式,建立省市两级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从事信息产业的民营企业。在安排国家开发银行的软贷款、技援贷款时,也将向信息产业倾斜。辽宁省进入全国电子百强和软件百强榜的企业,有10家以上,但只有东软和大显两家企业上市。省发改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和金融办等部门,将扶持列入两个百强榜的企业上市。
筹资支持信息产业发展
辽宁将以安排专项资金、贴息或补助、申请国家支持项目、扩大融资渠道等方式,推进信息产业的发展。在专项资金方面,由省财政安排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由各市财政比照安排配套资金,采取贴息或补助的方式,对这3个领域进行重点支持。
此外,在支持软件出口上,一方面实行出口退税,一方面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研发资金的使用上,优先支持软件企业发展。
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在减税期间,按15%税率减半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在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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