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调队调查显示,居民收入增长快过物价,但低收入者生活承受能力到了极限
本报讯 (记者 张伟伟 通讯员许松山)去年,我国物价上涨水平创近几年来新高。那么,目前我省的物价水平是否影响到居民生活呢?是否达到城镇居民难以承受的程度呢?吉林省城调队近日就这些问题做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998年到2004年7年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一直处在上升状态,而物价则是在2003年和2004年才开始上涨,且其涨幅远远低
于居民收入的增长,因此我省城镇居民对于物价上涨,整体上依然能“吃得消”。物价没有收入“跑”得快
据介绍,1998年~2002年,我省物价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连续呈负增长态势,这在我省物价史上从来没有过,直到2003年物价才趋于回升。2003年和2004年的物价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了0.5%和4.1%,但其涨幅远远低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据对全省1450户城镇居民抽样调查显示,1998年到2004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一直处在上升状态,增幅由1998年的6.5%上升到2004年的11.9%。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目前居民的收入水平没有因物价的上涨而下降,居民生活仍然有保障。整体生活承受能力趋强
生活承受能力是反映居民抵御物价上涨、生活水平升降的晴雨表。当生活承受能力为0时,表明生活承受能力已到极限,为负数时,表明当年居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居民对物价上涨缺乏生活承受力。
7年来,我省城镇居民生活承受能力在逐年增强,尤其是2001年、2003年和2004年,我省物价在前几年连续走低的情况下分别上涨了1.3%、0.5%和4.1%,但居民生活承受能力非但没有出现负数,反而分别达到了0.311、0.447和0.371。这个数字说明,在物价增长的情况下,居民生活水平没有下降,居民消费心理极其稳定,生活承受能力较强。低收入者生活承受能力到极限
从上表中不难看出,2004年我省城镇居民高低收入户的生活承受能力相差非常悬殊,尽管2004年物价涨幅很大,但高收入户生活承受能力仍为正数(0.530),而低收入户的生活承受能力则为负数(-0.064)。它充分说明了目前我省城镇居民低收入户的生活承受能力已超过承受极限。省城调队相关专家建议: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低收入户的收入稳步增长,对低收入户等困难群体采取一定的补助倾斜政策。因为目前低收入家庭开销的60%~70%用在食品上,所以食品价格上涨对他们的生活影响最大,政府应通过政策杠杆来重点控制食品价格的过快上涨。高收入者赚钱相对少了
通过对高收入户、低收入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的计算发现,2004年高收入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为负数(-0.0327),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幅度大于高收入户收入的增长幅度,造成了高收入户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我省城镇高收入户的实际收入比2003年下降2.8%。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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