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婚育证》仍继续保留
本报讯3月25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实施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此举意味着,对外地来京人员在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限制被取消,政府将对其实行与北京市民一视同仁的管理和服务。
据悉,《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后,其中尚需执行的部分内容将由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市三个与之配套的政府规章替代。目前《条例》中尚在执行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其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三个政府规章来解决。《暂住证》《婚育证》仍将继续保留。
作者::刘江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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