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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马事件 催生新法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11:30 证券时报

    在全国各地普尔斯马特店(以下简称普马)如多米诺骨牌般倒下之时,普马中国投资人刘五一人间蒸发,美国普马也宣布因中国普马拖欠品牌使用费而中断合作。尽管美国普尔斯马特是全球最大的会员制仓储超市,但其与中国普马仅仅只是品牌授权的合作。

    目前,普马在全国的41家门店相继关闭或遭查封。普马因拖欠
供货商货款被起诉的案件达几百起,去年年中,供货商集体发难普马各门店,其资金黑洞显现出来。根据各地供应商联合会披露的材料,普马拖欠的货款、银行贷款和抽逃的注册资金总计已达20亿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普马个案不仅反映了中国连锁企业高速发展所隐藏的脆弱性,更是连锁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矛盾激化的一个活版本。其间隐藏的风险备受政府部门关注,这一事件也将促使《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尽早出台。

    普马事件敲响警钟

    据了解,一个2万平方米的普马或诺玛特大卖场,每天销售额大约100万元,2个月就是6000多万元,但普马一般都把货款结算定为3个月以上,这样就完全可以拿这6000多万元应付账款去新开一家店。新店铺可以一家家滚动地开下去,而不必自己出资。但可想而知,由于依靠供货商的资金发展,诺玛特的资金链条相当脆弱,而普马危机的暴发正因资金链断裂引起。

    “普马事件只是一个典型例子,它折射出目前零售行业的一种普遍状况,那就是肆意拖欠供货商货款,进场费频繁收取。零售商供货商关系相当恶劣。”一位零售专家直言不讳。他表示,目前行业内不少企业存在无本经营和扩张,也就是说通过手段从银行贷款,用贷款开店,把货款还贷,再继续滚动扩张。

    事实上,不止普马这样的连锁大卖场,拿最为成熟的家电连锁来说,厂商之间积聚的矛盾也已非一日。低价是所有家电卖场自豪的资本,但同时也成为所有供货商的噩梦。

    据了解,某家电连锁卖场一个品牌手机的进场费就要10万元,而有的家电连锁店不是一次性收品牌进场费,而是供货商每进一个新产品需要交5000元进场费。假如和电器连锁店关系好,公关做得好,进场费相应会减少。

    某供应商告诉记者,国美等家电连锁店之所以频繁组织促销活动,是因为他们不仅不出一分活动费,而且促销中出现的负毛利,国美也从不承担,全转移给供应商。更恶劣的是,这些大型家电连锁店在报纸上做促销的价格,有时候并没经过供应商同意就随意打出,甚至低于进货价,二者间的紧张关系时有爆发。

    不过,家电连锁企业最近的一些迹象表明,这种紧张的厂商关系正在改善。

    家电连锁终结“进场费”

    近日,苏宁、国美相关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各大家电卖场已经相继取消了对大多数生产企业、供应商的“进场费”。

    同时,海尔、美的,科龙、创维等各大主流也向记者证实了卖场取消进场费的措施。科龙集团副总裁严友松介绍,苏宁、国美的进场费概念从2004年已经逐步淡化,主流企业与卖场签订大额订单,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与渠道企业总部签订大宗销售协议,不再与商家的分公司、卖场单独洽谈,因此也就不存在进场费的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国美、苏宁取消进场费是生产企业品牌逐步集中化、渠道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有利于厂商关系的进一步融洽和巩固,也是商流企业的大势所趋,如果因为进场费而使卖场失去了主流品牌,对渠道商也是得不偿失。

    没有了场租和进场费,就省去了多层渠道费用,家电连锁卖场对生产企业、供应商将具有更大吸引力,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虽然进场费已经逐步被淡化,但不少卖场仍要企业支付“返点”利润,因此原来的进场费等费用,也已经变相在大定单的“返点”中体现,并且产品一旦进入家电连锁卖场,仍需缴纳不少的杂费。

    而家电卖场的收费名目很多,光是元旦、五一、国庆、春节、新公司开业彩排、新店开业等节庆收费的项目就有近20种,每个节日每个店面,相加起来也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只不过,与以往卖场强制性要求参与不同的是,原则上这些活动,都是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自己决定参加的,所有费用都要供应商签字确认才有效。

    业内人士指出,进场费的逐步解除,是厂商在争夺市场话语权中博弈的结果,但家电连锁企业和厂家之间关系的转变,从更深远意义上来看,实则是家电连锁盈利模式的转变。正在进入连锁“航母”的苏宁、国美、永乐等企业正在告别向厂家要利润的模式,转而通过加盟方输出品牌、输出服务、输出管理等来获取利润,优化供应链、提升品牌带来的溢价成为主要的盈利模式,这一阶段也将使家电企业尽快培育起自身品牌的美誉度。

    新法规4月出台

    普马事件所暴露出来的供应商与零售商的矛盾引起了商务部的高度重视,据悉,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所谓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管理办法,是指规范零售商向供货商进货的行为,将涉及购销合同、进场费、促销等行为。该办法将对零售商和供应商的交易行为进行有力规范,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普马事件。

    据全程参与该《办法》讨论的人士透露,《办法》已经成型并经过了4次专家论证,将在4月初出台。相比北京商务局1月出台的《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商务部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强制措施和惩罚措施,对零售商的有关行为将有较大的震慑力,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矛盾将受到抑制。

    此前,中国商业联合会供货商委员会对普马事件以及类似普马的企业进行彻查,供委会秘书长易中舸透露,供货商委员会在调查结束后给商务部支了三招。这三招是:建立零售供应商预警机制,即对申请开店的零售商进行资质听证,供应商代表参与听证会,对资质不过关的零售商进行否定,在开店之前就避免问题;针对供货商的,即建议供货商定期对零售商拖欠的货款进行统计,然后将统计结果向当地供货商组织汇报,而供货商组织跟踪统计数字,一旦超过了一定水平就向商务部等部门汇报;建议商务部规范零售商不规范的商业行为。这些行为包括约定过长账期(还款期)、不平等的购销合同,以及强迫供货商参与的促销行为。

    易中舸表示,“普马这个典型事件催生了这三招。有的措施,商务部已经准备到了一定阶段。”

    而来自民间的力量也不容忽视。在普马事件中,山西代理商联合会正在争取取得各地受害的供应商的授权,将向普马提起集体诉讼。山西代理商联合会会长樊晓军透露,目前正联系各地供应商筹划建立一个全国性民间供应商组织———中国代理商联合会,以形成强大的力量,帮助中小供应商维权。

    不久前,在北京市召开的“构筑新形势下的供商关系”会议上,某政府官员表示,以前主管部门长期重视生产,不重视流通,造成行业供大于求,渠道终端资源非常宝贵,由于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地位不平衡,所以矛盾常见。目前主管部门将致力于构筑和谐的关系,让零供互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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