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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消费者“偷窃”超市是否有权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10:33 生活报

  来电实录:

  25日,哈市道里区消费者辛女士向本报反映,24日她在道里区麦德龙超市购物时,由于所选购的文胸不方便手拿,她无意中将文胸揣在兜里忘记结账。在她欲离开时监控报警器响起,她马上转身准备付款时,被超市保安请进了办公室。虽经她一再解释并非故意所为,最后仍被超市处以100元罚款。

  专家观点:

  哈市道里区消协副秘书长杨建辉称,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报警器虽然响了,但消费者已经意识到没有交款,对麦德龙的实际利益没有构成损害,消费者主观上没有故意偷窃的意念,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的后果,麦德龙称消费者偷盗没有根据。再者,即使消费者有过错,麦德龙作为一家企业没有权力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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