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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如何识别首次购房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11:23 光明网-光明日报

  除了四大国有银行,各股份制银行也在近期纷纷确定其新房贷利率。业内人士表示,出于同业竞争的考虑,各家银行博弈的结果是对大多数贷款人房贷利率趋同,但针对特殊楼盘和客户,各家银行都会提高门槛,酌情提高利率和首付比例。而对“特殊楼盘和特殊客户”,各行的界定也基本一致,中行是“对申请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的个人执行基准利率”;工商银行和建行均是“对于购买高档写字楼、第二套住房和高档别墅的个人将执行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

  如果说商用楼盘、高档别墅是硬指标,那么贷款人所购住房究竟是第几套就成为各行“差别化利率”能否执行的关键因素。银行面临的问题之一,是怎样堵塞跨行贷款漏洞。

  据悉,2004年12月,央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始在北京等七城市试运行,该套系统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也就是说,如果同一借款人在工行申请过一笔房贷,再去建行申请时,建行能够通过数据库查询出这是该借款人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从而对其这套房的贷款执行较高的利率水平。因此,业内人士称该系统将成为商业银行判断第二套住房的重要依据。

  但一位银行界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正式出台尚待时日,目前上述系统的运营和使用还存在诸多问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个人信用信息真正全国性联网,才能从根本上堵住个人信贷的漏洞。

  问题之二,如果夫妻双方以各自的名义购买的住房,是否会被界定为第二套住房?昨天,建设银行的客服人员表示这个问题需要具体贷款经办行来认定。另外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如果双方在办理第一套住房时共同提供了收入证明等手续,房屋属双方共有,再贷款肯定会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否则视同第一套住房,享受下限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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