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本市部分餐饮企业和商场、超市销售的食品中发现了“苏丹红一号”,“苏丹红一号”色素是一种红色的工业合成染色剂,在我国以及世界上多数国家都不属于食用色素,它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添加在食品中。它可能造成人类肝脏细胞的DNA突变,是潜在的致癌物质。为了确保本市消费者的用餐食品安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维护经营企业的声誉,市商务局就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辖区内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提高对含“苏丹红”色素食品危害性的认识,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有关餐饮行业的协会要加强对餐饮行业的宣传和指导,督促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市民用餐安全。
餐饮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是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亲自部署、宣传、检查监督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二、严把进货源头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各餐饮企业要严格把好进货源头关,坚持索证制度,严格进货登记手续等制度,保质保量,货真价实。特别是不要采购已被有关部门曝光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
(二)严格自查自纠,餐馆、饭店对已购进的美味源金唛桂林辣椒酱等含有“苏丹红”色素的辣椒类制品食品,一律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立即销毁。对于未停止使用或未销毁的,一经查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要制定完备、灵敏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分工、应急处理措施、联络方式,要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
各餐饮企业要将食品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责任人,确保应急处理预案灵敏、有效,提高专业防范水平。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信息来源:北京主站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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