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3号)和《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2O05年第7号公告)文件可在哪个网站查找?
答: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www.licence.org.cn
二、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规定的216个税号须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这些税号今后是否会有增减?如有增减应上哪个网站查找?
答:这些税号今后会有增减。商务部将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所涉及商品的信息。
三、问:纺织品出口到哪些国家、地区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答:纺织品出口至美国、欧盟、香港(地区)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四、问:商务部对纺织品出口经香港转口和样品出口作何规定?
答:根据商务部外贸司纺 E函[2005]26号文,纺织品出口经香港转口和样品出口规定如下:
l.对出口香港的相关纺织品,出口经营者在报关前须到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①、凡最终目的地为香港的;或者最终实际消费地为欧盟和美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但货物运抵香港并发生商业性交易的,需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香港”。
②、凡最终目的地为欧盟和美国并经香港转口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欧盟’或“美国”。
③、对在香港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未在港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且最终目的地为非欧盟、美国的国家或地区的,无须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2、样品出口至美国、欧盟和香港(地区)须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五、问: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是否受数量限制?
答:不受数量限制。企业可根据对外成交合同向签证机关申领所需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六、问: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收费吗?
答:不收费。
七、问:我省签证机关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答: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贸管处)
地 址:大连市中山广场2号
联系电话:0411-82633791
传 真:0411- 82644584
邮 编:116001
八、问:如何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答: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形式。
九、问:申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1、书面申请的,出口经营者应向发证机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加盖申请单位行政公章的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发证机构留存联,第二联为取证凭证联,第三联为“对外经营者保证”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有法人签字)。申请表可到发证机构领取,也可从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网站(http://www.licence.org.cn)主页面“相关业务”栏中“相关表格及软件下载”处下载打印。
(2)有效的货物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出口经营者,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向发证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营业执照;
b、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c、企业年检或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新设企业除外);
上述材料在备案后如发生变化,出口经营者须及时向发证机构提供变更后的文件材料。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其有关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发证机构发现上述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可以要求出口经营者做出修改或补充。
2、网上申请的,出口经营申请者应向发证机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出口经营者网上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前,应到发证机构办理用于身份认证的电了钥匙。
(2)、出口经营者网上申请《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时,应登录商务
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点击网上企业申领链接,进入许可证网上申领平台,点击“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系统”,根据出口合同的内容,按要求如实地在线逐项填写、保存、上报《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电子数据。
(3)出口经营者可以对申请表电子数据进行修改、撤销、删除等操作。如需对已上报的申请表内容进行更改,应在申请被审核通过(生成许可证)之前通知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在接到通知后即将申请表退回,出口经营者可在线修改申请表后重新上报。
(4)、出口经营者上报申请表后,可登录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联网申领系统,查询发证机构网上审核的结果及相应的许可证号。
十、问:如何办理电子钥匙?
答:纺织品出口企业办理电子钥匙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www.ec.com.cn);
2、填写进出口许可证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并打印签章;
3、到省外经贸厅贸管处办理手续。
办理电子钥匙须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表(盖公章)。
4、企业向省外经贸厅贸管处申办电子钥匙同时,将所需费用汇至指定帐号(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许可证事务局会将制作好的贵司的电子钥匙快件寄到省外经贸厅贸管处。
十一、问:已办理自动进口、自动出口许可证电子钥匙的企业,要不要再办理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电子钥匙?
答:不要。
十二、问:一个企业可申请办理多把电子钥匙吗?
答:可以。
十三、问:实际报关数量可以超过《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申领的数量吗?
答:不行。
十四、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与《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有否区别?
答:有区别。《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属国内管理部门统计分
析使用;《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属进口国海关清关使用。原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管理办法不变。
十五、问:办证时间如何规定?
答:辽宁省外经贸厅(贸管处)在收到企业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自动许可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
十六、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有效期多长?
答:《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作废。
十七、问:如何理解《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一批一证” “一证一关”?
答:《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只能出口报关使用一次,不可以多次报关使用。《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的“报关口岸”只能有一个具体的海关口岸,而且不能是报关的海关关区。
十八、问:两个出口合同可以申办一份《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吗?
答:不可以。
十九、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中第十九栏“供货生产企业名称”如何填写?
答:必须用中文如实填写具体的供货生产企业名称,不得用英文填写。
二十、问:《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遗失如何处理?
答:《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如有遗失,出口经营者应立即向原发证机构和《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证面注明的报关口岸海关书面报告挂失,原发证机构收到挂失报告后,经核实无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补发。
(信息来源:辽宁省经贸厅贸管处)
(信息来源:辽宁主站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