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旅游“六不准”治理旅游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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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 07:46 新华网 | |||||||||
辽宁省将建立“旅游安全评价体系”和“旅游救援中心体系”,对旅行社提出“六不准”要求,以此来整顿国内外旅游市场。 这是记者从刚刚结束的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会议上获悉的。据介绍,辽宁省旅游局目前已成立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旅游安全评价体系和旅游救援中心体系。通过联合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大力整顿出境、入境和国内游市场,进
省旅游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旅游局要继续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零团费、虚假广告、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挂靠承包”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导游计分制检查,加大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力度。 此外,还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旅游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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