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魏新
《水浒传》中,阎婆惜原本是卖唱的,流落到郓城后得到县委领导宋江在物质上的救济,后经人撮合,许配给宋江。尽管宋江未曾有妻小,但阎婆惜绝对算不上宋江明媒正娶的妻子:一是因为并没有举行仪式;二是从未踏进宋家门一步,仅“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所楼房,置办些家伙什物”;三是宋江心目中根本就没把阎婆惜当回事,开始还“夜夜与婆惜一
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半月十日,去走得一趟”,甚至“几个月不去”。
因此,阎婆惜在那时候享受的是标准的“二奶”待遇。在扮演“二奶”角色的同时,阎婆惜也有自己的爱情,对象是宋江的私人秘书张文远,两人传出风言风语,宋江却并不以为然:“又不是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什么?我只不上门罢了。”正是因为阎婆惜是“二奶”,所以宋江才对这顶“绿帽子”并不在乎,张文远的第三者插足也不能令宋江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来。
直到宋江的公文包落入阎婆惜的手中,宋江这个“通晓法度”的人才铤而走险。因为包里装着梁山黑社会团伙老大晁盖写给宋江的信,晁盖曾因抢劫运钞车被全国通缉,正是宋江的通风报信才得以逃跑,这封信充分表达了晁盖对宋江的感谢之情,假若是被阎婆惜交到官府,宋江就是死罪。
阎婆惜拿到这封信,就等于拿到了主动权,她要求宋江答应三个条件,宋江答应得也很爽快:“休说是三件事,便是三十件也依你。”
阎婆惜的第一件事是争取自己的婚姻自由。让宋江拿还典身文书,允许自己改嫁张文远。宋江很爽快地答应了;第二件事是保护自己的基本财产权,包括“头上戴的,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都归自己,不准宋江来讨,宋江也很爽快地答应了;第三件事是要宋江把晁盖赠予的100两黄金给自己,也等于是维护和争取自己的财产主动权。尽管这100两黄金宋江本来就没有收,但凭宋江的家底,就是拿出100两黄金来给阎婆惜,恐怕也不是件太难的事,但正是这个问题产生了纠葛,双方发生争执,宋江竟将阎婆惜的头割了下来,杀人后潜逃。
其实,阎婆惜自始至终都是个受害者,当初她不会想到自己的“二奶”的待遇,后来有了意中人又无法从非法婚姻中解脱出来,就算是解脱出来,因为经济无法保障,生活当然也无法保障,重组的婚姻、家庭随时都会陷入危机。假如在法律上能够有一个对“二奶”财产权的保护,阎婆惜大概就不会有这么悲惨的下场。
(夏天/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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