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何止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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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11:17 证券时报 | |||||||||
“聋子的耳朵———一摆设”是一句听起来有点刺耳的俗语。然而,当读完深交所公开对阿继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及其相关高管人员予以遣责的公告时,这句俗语不禁在笔者的脑海中浮现。 应该说,阿继电器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由来已久。而造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阿继电器证券事务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公开表示,之所以发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是因为当初集团改制时将经营性资产整体改制进入上市公司,而将非经营性资产及人员留在了集团,集团因此没有资金来源。实际上,不少被占用资金的上市公司高管都曾发表过类似的言论。据调查,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也认为,如果占用资金是用来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下岗职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解决了地方政府的难题,那么,这种占用就是“正确的”。甚至还自觉不自觉地鼓励这种占款行为。这说明,先天不足的改制模式以及后天不足的思想意识是导致控股股东占款现象久治不愈的重要原因。 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财产,侵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二是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下降甚至退市。为了根治这一大顽疾,中国证监会与原国家经贸委曾于2002年下半年组织过一次专项摸底调查;后来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又于2003年8月联合颁布了一个“56号文”,进一步强化了对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并对一些占用金额巨大、占用时间较长的“重灾”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的“死命令”,这之后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确实有了一定的缓解。 然而,由于56号文件仅仅属于一个部门的规章,规定的相关处罚相对较轻,而且落实上又存在一些偏差,因而,控股股东占款现象在2004年又死灰复燃,阿继电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3年,其控股股东还只是短期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并到每个季度末都予以归还(这恐怕是慑于56号文件的压力),而到2004年控股股东干脆占款不还。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经历了一轮短暂的清理运动之后,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经不再像2003年那样对56号文件充满了敬畏,而是把它当成了“聋子的耳朵———一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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