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海云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确定,依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凡达不到法律法规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必须停止生产或退出市场。停产整顿6类矿井是最近全国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且不能立即整改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的高瓦斯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在建、改扩建矿井未经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的矿井;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矿井;2005年以来发生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矿井。关闭取缔的3类矿井是无证非法开采矿井;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整顿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矿井。
会议认为,煤矿安全是全国工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地方各级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事故频发,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去年四季度以来,连续发生了三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最近,云南曲靖、山西交城、黑龙江七台河、重庆奉节和山西朔州等地煤矿又接连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既是煤炭行业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也是当前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的反映;同时也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上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得力措施,防范重大事故重复发生。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从很快能上手,能够抓的住、见效快的措施做起,抓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范维唐等同志出席主会场会议并讲话。在各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有,产煤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级领导同志,省(区、市)直属有关部门和重点煤炭生产企业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