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实录:
2002年8月,哈市消费者孟先生购买了电兴小区一户住宅。进户前,按照开发公司规定,每户要交纳500元拆改押金,以防止用户随意改动住宅结构。孟先生称,当时开发商承诺,入户半年后经上门检查,用户装修时没有改动房屋结构,拆改押金可以如数退回。
然而,自2003年3月后,孟先生多次向哈尔滨亚洲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对方均以种种理由推拖,直至今日也没有得到解决。
连线回复:
2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岗区自兴街附近的亚洲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见到该公司人员。该公司一位王先生在电话中答复,孟先生没有来公司办理过退款手续,所以一直没有退款。目前没有拿到拆改费押金的用户,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登记并派人去现场验收,如果没有任何改动,很快就会将押金退给用户。(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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