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营运车险有重大调整从4月1日起,江苏2.8万辆营运车全部实行强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不参保者将被取消营运资格。昨日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一调整不仅意味着今后市民在乘营运车出行中如果出险,每位将至少获得20万元以上的保险保障;同时对我省的各家财产险公司来说,强制投保“座位险”无疑硬生生又新拓出一片市场,这块大蛋糕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记者了解到,承运人责任保险属强制性保险,该保险不需要乘客买单,而是由全省所有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企业投保。目前,根据营运客车经营线路的不同,投保责任保险的标准不一农村班线客车每座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20万元;普通班线、包车客车每座的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30万元;高速、快客班线、旅游客车每座最低责任保险金额为40万元。有关人士表示,一旦发生投保客运企业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旅客伤害或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向客运企业赔付,然后,再由客运企业向旅客进行赔偿。
那么我省的客运企业究竟要为此掏多少保费呢?江苏人保财险车险部负责人昨日透露,购买最低每座20万元的保障约需60元。也就是说,以后所有的个人坐客车都能最少享受到20万元的保障。
再过10天左右的时间,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就要强制实施了。若以平均每辆营运车辆30座计算,被要求强制投保的“座位险”将为财产险公司每年带来至少5000多万的保费收入。难怪包括人保财险、平安、太平洋等在内的所有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次市场机会,无一例外均向保监会报批了有关条款。省人保有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他们的承运人责任险条款第一家获得批准,所以准备工作也最充分,目前在江苏省内乡镇以上网点已经做好了全面销售的准备。但另几家财险公司同样表示,对这一巨大商机绝不轻言放弃。何德贵 刘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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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即乘客在乘坐客车的过程中,因车主的责任,导致客车发生翻车等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该险种由车主缴纳保费,其保费来自客票本身包含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在旅客购买的车票中,实际上已包括了“座位险”保费,所以车主的运营成本不会提高,车票的价格也不会变化。
“保障金”是国家规定旅客受到伤害后,专门由车主用于赔偿旅客的资金。过去发生重大车祸后,车主直接用保障金赔偿,现在则把这个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从而提高了事故的赔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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