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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的“激活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6:5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电信用户关心的电话卡余额问题近日终于有所松动,上海各电信运营商率先推出了“小额激活”办法。用户手中网卡已过期但不超过150天,可向运营商额外交纳5元手续费后,把卡“救活”再用3个月。这种话费余额“激活费”,着实暴露了电信运营商一贯的霸道嘴脸。

  首先是运营商收取5元“激活费”毫无凭据。即便是“激活”用户的电话卡余额,需要
运营商修改计费软件,或对其智能网进行微调,这些工作或许会增加一定的成本。但电信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余额转移和延长服务期的成本到底增加多少其实很难计算,更难进行清晰的细化,所以所谓的“激活费”依然属于一种“模糊收费”。至于这些费用为何如此收,或收多少,不光全凭收费者一方的感觉,而且还全是收费者一方自己说了算。

  其次是用户所买电话卡是“死”是“活”的“刑期”纯属电信运营商单边决定。用户购买电信公司的电话卡实行现金交易,支付给运营商的货币并没有任何的“时效”限制(只要电信运营商愿意,即使其把用户交来的钱放多久也不存在“作废”一说),但运营商卖给用户的电话卡却都是“短命鬼”。而且其“寿命”的长短,也由运营商单边决定,用户没有任何的发言权。就是这样一种不平等的交易,用户所买电话卡的“死期”一到,能否被“激活”依然是运营商说了算。如今承蒙运营商开恩,但“激活”被运营商判了“死刑”的电话卡,却还需额外支付所谓的“激活费”,而且即便“激活”,也仅容许其“活”上3个月。这样,用户只能任人宰割了。

  再次是如此“激活”方案还有耍弄消费者之嫌。因为对消费者而言,其电话卡余额有大有小,而且小余额用户还会占相当的比例,对小余额用户来说,假如其被运营商锁“死”的电话卡余额还不到5元钱,抑或是略大于5元,而他们额外付出的“激活费”依然是5元,再加上用户为“激活”余额而来往跑趟的精力消耗,那这部分消费者的电话卡余额还有重新“激活”的必要和价值吗?面对“激活”方案,这些消费者最佳的选择,恐怕也就是选择无奈地弃权了,因为只有这样的选择才最经济和最理性。而这些累积起来的可观余额,不就顺理成章地被运营商侵吞了吗?

  以往,一涉及电信行业的霸王条款,或碰上运营商诸如此类的霸道行为,舆论常常会把它推给“行业垄断优势”了事。可如今电信市场早已呈诸侯纷争的混乱格局,为何电信寡头们仍然霸道依旧?依我看,尽管电信运营商的竞争架势摆开了,但在如何应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时,他们的立场却往往会又出奇地一致起来,甚至联手与消费者说事。此时,面对消费者遭遇的尴尬和无奈,恐怕就只有怪相关部门监管缺位了,因为行业垄断能做到的“恶”,监管者失职或缺位也一样能助其做到。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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