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3月22日讯(记者 李克新 通讯员 徐雁飞 王洋)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济南市将从4月份开始,对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应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第一次公积金执法大检查,住房公积金欠缴大户、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类企业、未按规定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被举报单位将成为此次执法大检查的重点。
据了解,《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出台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和缴存人切身的利益,严肃住房公积金制度,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05年4月1日起进行住房公积金执法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住房公积金欠缴大户、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营及私营单位、未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汇缴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和被举报单位。对到期仍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将依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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