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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最早明年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3:51 东南早报

  早报讯财政部副部长肖捷20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开征房地产税已成定局。21日,记者随即从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处了解到,目前中国税务学会正在加紧研究房地产税(或称物业税)适宜的开征时间,并积极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固定税率征收方式。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指出,征收房地产税对房价上涨有明显抑制作用。据此,记者对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进行了采访,他透露,将来开征的房地产税要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值征税,征收对象为“房
地产的拥有者”,而包括税率、税基在内的征收细节目前尚在讨论中。政府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对政府来说,房地产税另有一层功用。目前各级政府的土地收益大体可分三类———租、税、费。其中“租”主要表现为各地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方一次性支付出让租金。这种偿付方式正日益暴露出一些问题:从政府角度来看,一次性向用地者收取数十年的土地出让金,短期内的确可为当届政府带来丰厚收入,但土地是有限的,实际上将为未来政府的财政安排埋下隐患。因此,《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得出结论,开征房地产税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减少现行土地税费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政府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有助于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征收对象:房地产的拥有者即将开征的房地产税,对当前房产市场将产生何种影响?在刘尚希看来,将银行房贷利率上涨、公积金利率上涨与房地产税混为一谈是没有依据的。他解释说,“银行房贷利率上涨、公积金利率上涨属于政府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是一个短期行为;而房地产税作为政府征收的一个税种,人大审议通过后将保持长期稳定。”他还指出,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购房者”,也不是买地的开发商,而是“房地产的拥有者”。这句话有两层含义:对开发商而言,拥有地块而没有修房,或房屋建成但尚未交易,均需交纳税款;对房屋的拥有者而言,将分批次为拥有的房屋交纳税款。换言之,在房(地)价相当的情况下,谁拥有的房(土)面积越大,谁就将交纳更高的税款。过去买的房有望少交税尽管房地产税已箭在弦上,但在现行制度下,购房者实际上相当于在购房款中一次性支付了地价和相关税费。因此,如果在新型房地产税开征后对这部分房主不加以区别对待将明显有失公平。刘向希说,如果实施“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房籍管理体系作为配合。政界诸多人士赞同新旧房屋区别对待。此外,究竟拥有多少套房屋才需交纳房地产税?刘向希称,长期看来,房地产税最终将覆盖城乡所有房地产,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但房地产税对个人拥有者来说,是一套起征还是数套起征,目前尚无定论。(早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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