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江苏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未来5年城市车辆泊位与车辆之比,将从目前的0.24∶1扩大到1.2∶1至1.5∶1。这意味着车辆泊位5年将扩大5倍。
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杨涛介绍,目前南京市的机动车有近59万辆,按照国际惯例,城市汽车停车位总数一般为汽车拥有量的1.3倍,按此计算南京市应有机动车泊位至少
76万多个。而目前南京市现有机动车泊位数仅14万多。其中向社会开放的收费停车场共600多个,约3万多个泊位(包括路内临时占道停车场、路外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其他均是各单位自备停车泊位,有10万多个。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停车的需求。根据要求,南京将在今年内编制完成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规划,2010年实施到位。
该《意见》明确要求,停车收费将采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路内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此外,进一步完善停车场以计时为主、计次为辅的收费办法,适当调高路内停车场的费用,以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要求。
据悉,按照相关要求,南京市将在条件许可的道路两侧,适度发展路内限时收费停车场。在一些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开辟临时、夜间停车场,以缓解停车矛盾。对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按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已建小区可根据夜间道路交通流量情况,在小区周边道路设置限时路边停车泊位,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向社会车辆开放。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将全面开放,采取优惠供应土地等优惠政策,实现“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争取公共停车泊位在未来5年内达到总停车泊位的25%—40%。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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