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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买的商品可退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15:57 商务部网站

  为同欧盟接轨,2005年2月底保议会一读通过一项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消费者2年前买的商品可退还给商店。二手服装也可退还,理发质量问题也可要求赔偿。该法对不遵守此规定的生产者将处以罚款,销售者如不退款或不更换不合格的物品将罚款3,000列弗;生产者不贴保文标签将罚款1,500列弗;价格须含增值税。但议会称该法在本届议会任期内不会实施。

  (信息来源:驻保加利亚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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