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就《稳定与增长公约》改革达成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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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11:15 上海证券报 | |||||||||
经过长时间激烈讨论,欧盟25国财政部长特别理事会20日晚在布鲁塞尔就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改革达成初步协议,同意成员国在特殊情况下其财政赤字比例可以超标。 欧盟于1997年通过《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欧元区各成员国的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如连续3年超标,将面临最高达该国国内生产总值
根据新达成的协议,财赤比例上限为3%的规定依然维持。不过,如成员国违规,不会像过去那样自动进入惩罚程序,而是会参考多方因素作具体分析。该协议将提交给22日在布鲁塞尔开幕的欧盟春季首脑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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